近日,國家能源局印發《用戶“獲得電力”優質服務情況重點綜合監管工作方案》,并于5月8日啟動該項監管工作。
《方案》明確,監管工作將小微企業“獲得電力”作為攻堅重點,以北京、上海兩地為示范引領,確保用戶“獲得電力”便利水平明顯提升;鼓勵廣州、深圳等地學習借鑒北京上海兩市做法和經驗,打造用電營商環境“樣板工程”,營造有競爭力的營商環境;推動各地小微企業“獲得電力”業務水平向北京上海看齊,用電營商環境明顯改善;推動各類高、低壓用戶“獲得電力”優質服務水平得到全面提升。
《方案》要求,北京上海兩地要抓好示范點工作,將小微企業低壓接電容量由100千伏安提升至160千伏安,實現全覆蓋,推出低壓接電“零上門、零審批、零投資”服務。要加大改革力度,廣州、深圳等地在年底前與北京上海對標對表,打造有競爭力的營商環境示范城市。要創新供電服務方式,各地在全行業用電報裝工作中推行“互聯網+”技術應用。要優化政策措施,加大信息公開和宣傳力度,全面提升用戶“獲得電力”便利水平和獲得感。要堅持問題導向,加大監管力度,協同推進問題解決。在各地建立用電報裝信息定期報送制度。
《方案》對監管工作做出具體進度安排,將通過企業自查、現場檢查和重點督查調研、總結提升等階段推進監管工作。
文章來源:中國電力新聞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