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印發通知,確定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試點項目等89個項目為第二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,并就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開展作出進一步部署。《關于規范開展第二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》對規范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提出5點要求。
一是規范試點條件,增量配電網原則上指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和220(330)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工業園區(經濟開發區)等局域電網,不涉及220千伏以上輸電網建設。二是堅持公平開放,試點項目應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公平開放。三是明確區域劃分,各地要按照界限清晰、責任明確的原則,以及增量配電區域劃分相關辦法,劃定試點項目的供電范圍。四是規范配電網運營,試點項目涉及的增量配電網,應與公用電網相連不得孤網運行,不得向用戶直接供電,不得組建局域網、微電網,不得建設增量配電網,并禁止將公用電廠轉為自備電廠。五是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。
文章來源:中國電力新聞網